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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成效显著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3-01-11 字体: [ ]
    2012年,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强力采取八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召开2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会同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办室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了8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督办。二是按需供应,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前开展全面调研,摸清需求总量,2011年底已向省政府报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及时落实了地块。三是强化保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除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外,积极协调从土地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地方债券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8亿元。四是落实政策,提供支持。严格执行行政划拨供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的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等若干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支持。五是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强化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开展了多次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六是阳光分配,加强动态管理。制订了一系列规范性管理文件,严格“三公示三审核”的准入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办法,邀请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市民群众参与现场摇号分配,实行阳光分配。七是加大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了“广元市住房保障网”,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实行了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并在网上建立了数据库,及时将信息向社会公示。 
    全年全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启动各类棚户区改造15414套,占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21.25%。其中新增廉租房1198套,占目标任务800套的150%,经济适用住房3241套,占目标任务1000套的324.1%,公共租赁住房 3521套,占目标任务3000套的117.37%,改造农垦危旧房36户(原计划49户,按川发改投资〔2012〕756号文件调减),林业棚户区336户,占目标任务336户的100%,城市棚户区改造5698户,占目标任务4216户的135%,改造中央下达的煤矿棚户区1384套,占目标任务3312户的41.8%。其中,已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6920套,竣工13546套(其中:2012年新开工及购、改、租项目竣工3277套,续建项目竣工10269套),占目标任务13500套的100.3%,完成总投资170322万元。按时发放了9094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金额1372.5万元,占目标任务9000户的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