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溪县工商局受到省局通报表彰,荣膺全省工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苍溪县工商局按照“查处一批、纠正一批、规范一批、备案一批”,针对格式合同霸王条款,责令经营者依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等法规限期备案或限期修改备案,并根据其危害程度大小进行立案查处。截止2012年底,共审查格式合同37类、100余份,审查出45条违法格式条款,备案(含限期修改备案)格式条款25条,纠改问题格式条款47条,调解合同争议20件,立案调查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5件,罚没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