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饮用酸奶呕吐消费者获赔600元

发布机构: 广元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3-04-07 字体: [ ]

    日前,经市工商局12315快速反应队现场处置,在消协组织调解下,一起饮用酸奶全家呕吐的消费纠纷得到妥善处理,消费者获赔600元。

    3月23日下午,消费者向先生在东坝某超市购买一知名品牌的酸牛奶18瓶,价值30多元。回家饮用后,全家6人均出现呕吐、拉肚子现象,医院检查确诊为饮食造成。当日,向先生家老人留院观察。后来向先生发现其中1瓶酸奶有黑色霉状物,随即带上发霉牛奶和购物小票到该超市讨说法,要求商家赔偿住院及检查费用、精神损失等费用。供货商则坚持认为该牛奶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是温差大,消费者保管不当所致。向先生无奈之下,于3月27日拨打12315投诉。

    工商、消委人员到向先生住处查看剩余的牛奶和购物小票后,随即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经销商现场一次性补偿向先生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