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元中支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人民银行总、分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过会议、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干部职工、辖区县支行不断提高公开意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履职重点,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制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日常性、持久性的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围绕基层央行职责履行、辖区金融运行等情况,做好了日常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公开信息29篇,确保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央行履职的知情权。 三、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运行,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和机关行政效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广元中支概况信息 公开了广元中支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工作动态 公开了与广元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务动态信息。 (三)统计与报告信息 向全社会发布广元市金融运行情况,披露有关金融统计数据。 (四)其他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目前,广元中支初步形成了以广元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为主要载体,包括政务大厅、宣传栏、宣传册、新闻媒体等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以上各种载体,坚持及时对外公开有关政府信息,通报基层人民银行履职动态、广元市金融运行等有关情况,宣传解读国家重大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政务大厅、宣传栏、内联网等,在办公场所及时公示人事任免、先进表彰、采购招标等有关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广元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元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广元中支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广元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下一步,广元中支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拓展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大厅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单位认为需要向社会告知的其他事项。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839—3268178 监督电话:0839—326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