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61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明才等任职备案的函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王明才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明才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王冠为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机动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何先锋为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反颠覆渗透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刘应福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大要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何丽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孙德良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车辆管理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袁泽露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邓宏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王勇为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起计算。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