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63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达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高达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高达为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昝艳为农村经济发展科科长;
应力为交通科科长;
阎维萍为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科长;
阮伟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敦绍永为招投标管理科科长;
王可为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
吴永倩为能源科副科长。
免去
高达的政策法规科(价格监测科)科长职务;
阮伟的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职务;
罗晓静的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职务;
应力的农村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阎维萍的交通科科长职务;
覃文的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科长职务;
杨进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职务;
昝艳的低碳发展科科长职务;
邓树华的招投标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永倩的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王可的能源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