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66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梅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林业和园林局:
你局《关于向梅等同志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向梅为市林业和园林局财务科科长(试用期1年);
曾春为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25日起计算。
免去
雍兴煦的市森林公安局案件侦查科科长职务。
此复。
2014年3月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