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77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刘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煤管局:
你局《关于刘国庆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煤函〔2014〕25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刘国庆任市停撤企业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3日起算);
沈黎明任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3日起算)。
免去:
沈黎明的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4年3月11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