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123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瑾瑜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王瑾瑜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关于邹浩东同志任职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瑾瑜为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科科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3月19日起计算;
邹浩东为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25日起计算。
免去
邹浩东的产权与收益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2014年5月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