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119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张建华任职备案的函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张建华同志任职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张建华为优抚安置双拥科副科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2月19日起计算。
此复。
2014年5月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