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120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文华等任职备案的函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向文华等任职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向文华为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刘长明为市公路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秀华为市公路管理局养护科科长(试用期1年);
韩俊为市公路管理局安全监督科科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3月1日起计算。
此复。
2014年5月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