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4〕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2日
广元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3〕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7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4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5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基于电子商务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30亿元。
(二)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电视用户数达50万户,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0%,固定宽带用户达到35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35%,3G/4G用户普及率达到60%,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0%。到2017年,完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改造,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30Mbps,农村家庭达到8Mbps。大数据中心、云服务水平达到为全社会提供服务的能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智慧城市、“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三网”融合建设加快推进。
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以宽带网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三网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发挥其对扩大信息消费的重要支撑作用。
(一)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我市“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推进光纤和有线电视、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入户,加快网络电视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数据传输承载网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乡镇和城区宽带接入能力,通过提升宽带服务品质提供多种接入形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二)移动通信基础建设。统筹第三代移动通信(3G)、第四代移动通信LTE(4G)、无线局域网(WLAN)等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协调发展,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按市场发展需求和相关规划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新建一批3G/4G基站,全面打造覆盖四县三区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推动基于3G/4G的行业应用,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信息化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三)“数字广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提高基础地理数据覆盖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装备,依法及时更新地理信息数据。统筹推广应用,深化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更新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平台和应用系统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
(四)“三网”融合建设。加快通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积极争取实施一批“三网”融合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三、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信息产品应用能力和广播影视产品服务能力。
(一)加快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以长虹电子科技、零八一电子集团等企业为龙头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重点支持081工业园、塔山湾军民结合产业园、长虹(广元)科技工业园等信息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100亿元。积极引进和发展云计算、物联网、软件园等新型信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国土资源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北斗系统应用能力。积极参与四川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自然灾害预警与救助、公共安全综合应用、城乡建设、智慧景区管理、林火预警应急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动广播影视产品服务能力。加大影视内容生产供给,推动我市全媒体信息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及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广元特色文化旅游影视产品,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拓展信息消费领域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两化”融合、电子商务等重点工程,改善信息消费环境,拓展信息消费领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积极培育多元化信息消费市场,有效发挥信息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成公共安全平台一期、教育信息化一期等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智慧卫生、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旅游、金环工程二期等项目。按民生先行的原则不断挖掘和开辟民生领域信息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战略合作、融合发展,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创建,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专项,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农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全方位多效用的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全市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农业农村提供良好的公共信息服务;以国家“金农工程”二期、农业信息化数据库等建设为抓手,建立服务全市的农业农村基本数据库、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业农村综合事务管理系统,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四)电子商务发展工程。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移动电子商务等试点示范,培育城市社区、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或扶持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启动我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
(五)视听文化信息消费内容和业态发展工程。积极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出版、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推动手机报、电子书等新媒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广播电视视听信息内容建设及服务提升,建立广播电视视听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广元日报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六)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支持企业参与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购买信息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务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七)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打造社保卡、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广元银监分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环境建设,为有效扩大信息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一)构建安全的信息消费环境。推进数字证书认证、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测评规范化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和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广元银监分局、广元国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二)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广元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进一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并实施合理财税支持政策,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更好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消费增长。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并支持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责任单位:广元银监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支持。各级政府要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用章,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和广电机房、基站等项目征地、供地、办证等的支持力度。电力部门对通信、广电运营企业的基站、机房、数据中心等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大型数据中心(用电变压器在315千伏安以上)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推动老旧小区“光纤入户”建设改造工作,对新建住宅“光纤入户”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依照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把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财政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
(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信息服务。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化服务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维服务。重点包括电子政务、产业园区信息化平台和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较为成熟的公益性公共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事项,优先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政策环境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化教育培训工作和科普知识宣传。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广元质监局、市法制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强化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合理引导消费预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广元调查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
(七)加强对信息消费工作的领导。成立广元市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协调解决促进信息消费工作中重大问题。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分工,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促进信息消费取得实效(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中,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