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7日
相关链接: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说明
受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开展对“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
(2)项目地点:广元市的利州区、昭化区(原元坝区)及剑阁县。
(3)工程概况
路线起于广元工农镇瓷窑铺,以大朱家沟、严家湾、上西坝、下西坝、陵江、张口石、陈家底下、鸭浮岩、赵家山、罗家口、石羊坝、盖家梁为主要控制点,止于剑阁县城南沙溪坝,总体呈北东至南西走向,推荐方案全长53.8km。其中,利用在建路段14.75km(含起点至北二环路K0+000~K4+200,长4.2km;陵江至陈家底下K17+446.17~K27+647.11,长10.20 km;严家湾嘉陵江大桥K6+160~K6+510,长0.35km),利用北二环路(K4+200)至电子路(K5+200)1.0km;新改建里程38.05km。
全线按设计速度60km/h、4车道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原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横穿广元市、剑阁县城区,国道街道化、市政化,两侧房屋和厂矿密布,交通拥堵现象严重,服务水准较低;原国道108横穿千佛崖景区核心区域,紧邻皇泽司景区。按照G108线总体走向,综合考虑区域公路网现状及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本项目推荐路线方案绕避了区域主要人群密集地带,绕避了千佛崖、皇泽司景区,一方面过境车流不再进入城区,缓解交通噪声干扰,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城市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减少了对千佛崖、皇泽司景区的干扰,有利于珍稀景观资源保护,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国道G108线是广元市 “一心两翼,东西联动”发展规划的交通主干线,本工程将国道G108线相应路段升级改造为4车道一级标准公路,并绕避城市人口、工商业密集区域,可以大幅提升城市交通效率,同时减少了过境车流对城市环境的干扰,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沿线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元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路线布局与《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相协调。
本工程涉及的广元市上西水厂水源保护区、昭化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问题,已在本项目在建工程段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中得到了解决。现场调查,新改建工程段沿线无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不涉及国家级珍稀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不涉及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文物保护遗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限制性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本信息发布后10 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4、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端20号
(3)邮编:628000
(4)传真:0839-3275029
(5)电话:18780932877
(6)联系人:刘双成
(7)E-mail:52865820@qq.com
5、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
(3)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4)邮编:430010
(5)传真:027-82829202
(6)电话:027-82926432
(7)评价机构联系人:黄工
(8)E-mail:hhm41401@sina.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本信息发布后10 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截止日期:本信息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附件: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十月
1 说明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受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展对“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工程概况
路线起于广元工农镇瓷窑铺,以大朱家沟、严家湾、上西坝、下西坝、陵江、张口石、陈家底下、鸭浮岩、赵家山、罗家口、石羊坝、盖家梁为主要控制点,止于剑阁县城南沙溪坝,总体呈北东至南西走向,推荐方案全长53.8km。其中,利用在建路段14.75km(含起点至北二环路K0+000~K4+200,长4.2km;陵江至陈家底下K17+446.17~K27+647.11,长10.20 km;严家湾嘉陵江大桥K6+160~K6+510,长0.35km),利用北二环路(K4+200)至电子路(K5+200)1.0km;新改建里程38.05km。全线按设计速度60km/h、4车道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新改建段新建大桥3505m/10座、中桥290m/7座,设置隧道425m/1座;工程与沿线道路相衔接时,根据实际情况和被交叉道路等级情况按半互通或平面交叉考虑,其中,与北二环和电子路采用半互通交叉,与G212线按平面交叉,与则天路、陵宝快速通道、宝红公路等采用平面交叉形式,与重要规划路网衔接时,预留交叉路口。
新改建段永久占地196.4hm2,临时占地为34.04hm2,共拆迁各类房屋85713m2;新改建段开挖405.46万m3,直接回填利用293.93万m3,表土利用12.16万m3,废弃99.37万m3,沿线共规划8个弃渣场,渣场占地总面积34.04hm²。
工程总投资319253.81万元,施工期3年。
3 区域环境现状
3.1 自然环境
(1)水文
主要河流有嘉陵江、白龙江及清江河。嘉陵江发源于陕西省秦岭南麓,其干流分为东西两源,东源出自陕西省凤县以北的秦岭镇,自北向南流;西源为西汉水,源自甘肃省礼县以北,自西北向东南流。两源于略阳的两河口汇合后,过阳平关进入四川境内,于重庆市汇入长江。广元境内流长182km,占嘉陵江全长1119km的17.6%,年均流量100~365m3/s,年输沙量1380~5380万t。
白龙江为嘉陵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川甘边境岷山北麓的朗木寺,海拔4089m,由北至南流经迭部、舟曲、宕昌、武都、文县、青川等县,于昭化镇汇入嘉陵江,全长576km,流域面积3.18万km2,平均比降4.83%。
清江河属于嘉陵江二级支流,白龙江一级支流,发源于青川县西北部的唐家河自然保护区,流经青溪、凉水、七佛、马鹿、竹园、上寺、下寺等乡镇,在广元市宝轮镇汇入白龙江后于昭化附近注入嘉陵江。
(2)土壤与植被
根据路线布设高程和沿线的土地利用类型,结合现场踏勘,项目沿线所分布的土壤主要包括紫色土、水稻土、黄壤土、潮土。
广元市地处川北边缘山区,植被资源丰富,基带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由南向北随海拔升高,过渡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和针叶林。
3.2 社会环境
本工程路线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及剑阁县境内。
利州区位于广元市中部,利州区是广元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金融、信息交通中心。幅员面积1535km2,辖9镇3乡6个办事处,2011年末总人口48.1万人。
昭化区位于广元市中南部,东与旺苍县为邻,南与苍溪县相连,西南与剑阁县交界,北与利州区接壤。幅员面积1440km2,辖9镇19乡;2011年全区人口24.0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9万人,人口密度167人/km2。
剑阁县位于广元市西南部,其东临苍溪县、昭化区,西界绵阳市梓潼县、江油市,南连南充阆中市、南部县,北接青川县、广元市利州区。全县辖57个乡镇,549个行政村,人口截至2011年末为68.95万人,面积3204km2,是广元市面积最大、人口第二、经济总量第三的县。县政府驻地于2003年9月28日由普安镇迁址下寺镇,县城规划区面积14km2,建成区面积4km2,现常住人口3万余人。
3.3 生态环境
项目评价区植被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川东盆地及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地带、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亚带、盆地底部丘陵低山植被地区、川北深丘植被小区。工程沿线人为干扰较为严重,以农业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原生植被保存数量极少,次生植被主要为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
评价区的动物区系属于Ⅵ华中区-ⅥB西部山地高原亚区-ⅥB2四川盆地省——农田-亚热带林灌动物群。评价区分布的陆生脊椎动物有4纲18目41科80种;其中东洋种35种,古北种18种,广布种27种;评价区无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
3.4 沿线环境质量现状
(1) 声环境
2012年,广元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9dB(A),达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满分55dB(A)的要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dB(A),好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满分68dB(A)的满分要求。2012年,7个区县的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道噪声的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要求。
经现场踏勘,新改建工程段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有18处。浩口村紧邻既有兰渝铁路,凼梁安置区位于既有兰渝铁路旁,受到铁路噪声的一定干扰,其他16处敏感点均满足规定的环境功能区标准。
(2)空气环境
根据2013年6月发布的2012年广元市环境质量公报,2012年广元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5天,优良率为100%,其中为优的天数为184天,占全年的50.3%,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同比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2012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新改建工程段NO2、SO2、TSP三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 地表水环境
2012年,广元市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本工程A6段于K41+552、K43+539两次跨越清江河,监测表明,各项指标均满足 = 3 \* ROMAN III标准值要求,桥址河段水质良好。
4 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4.1 评价范围
(1) 生 态
公路中心线两侧300m以内区域,包括临时用地。
(2) 声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居民点、学校等特殊敏感点,根据丘陵区环境特点,以临路第一排建筑为重点。
(3)环境空气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内范围及主要施工场地周围200m内范围。
(4) 地表水环境
一般路段为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跨嘉陵江、清江河、白龙江路段为拟建桥梁工程上游200m至下游1000m,当涉及地方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时,评价范围涵盖整个保护区。
(5) 地下水环境
隧道中心线两侧500m范围。
4.2 评价重点路段与评价重点
(1)评价重点路段
本工程路线由A1~A8等8段组成,其中,A1段的瓷窑埔至北二环路建设工程、A2段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大桥新建工程和A4段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已通过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A2路段的北二环路(K4+200)至电子路(K5+200)是城市北二环路的一部分,已经开通运行,本工程对其原状利用;A8段盖家梁(K50+300)至线路终点(K53+800)长3.5km为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起点段的一部分,该工程也已通过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
对于在建工程,根据施工进展状况和环境特征、现阶段环境影响特点,进行简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对A2、A3、A4、A5、A6、A7的新改建工程段进行重点评价。
(2)评价重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在建工程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新改建工程沿线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程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公众参与、环境风险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根据项目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生态环境和声环境,其中,生态环境影响以选线的环境合理性、施工期生态破坏、水土流失为主,声环境影响以对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点、学校的影响为主。
5 主要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本工程评价区涉及的环境敏感区按环境因子可分为生态环境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敏感点,其中,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1)生态环境
千佛崖景区、皇则寺景区和剑门关地质公园均属于重要生态敏感区,控制工程路线的走向,工程方案选择应保护其景观不受破坏。
(2) 水环境
根据川办函[2010]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和广府函[2006]245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元坝区昭化镇等26个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本工程涉及利州区上西水厂、昭化镇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本工程的重点水环境保护目标。
严家湾大桥右岸为上西水厂,取水设施设置于嘉陵江岸边(6个)和水厂院内(3个),距离大桥工程在60m范围内。上西水厂日产供水1.5万吨,水源为地下水,根据川办函[2010]26号,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m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半径30m至60m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二级保护区,半径60m至200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准保护区,严家湾大桥右岸建设用地范围直接涉及其岸边6个取水口。工程建设应确保上西水厂取水水质、水量不受影响。
昭化镇饮用水源自白龙江,水厂日产供水200吨。广府函[2006]245号关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功能区划分为:从取水点算起,上游1000m,下游100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为准保护区。G108线改建白龙江大桥位于昭化电站库区河段,桥址上距在建西成客运专线白龙江大桥约300m,下距既有京昆高速白龙江大桥约1.4km、昭化电站大坝2.0 km,取水点约5.5km,大桥位于昭化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准保护区内。
(3)环境空气、声环境
经现场踏勘,推荐方案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有31处,其中, A1段即在建瓷窑埔至电子路道路建设工程段3处,A4段即在建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段10处,A8段即道108线剑阁县境内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段1处,A2、A3、A5、A6、A7新改建工程段18处。
6.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及批复情况
受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南交通大学于2012年5月编制完成了“瓷窑埔至电子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以广环办函[2012]131号“关于瓷窑埔至电子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受广元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2年9月编制完成了“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以 “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受广元市公路管理的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3年1月编制完成了“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4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3]191号“关于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受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西南交通大学于2012年5月编制完成了“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4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2]278号“关于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6.2 主要环境问题
(1)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大桥新建工程
严家湾大桥右岸为上西水厂,取水设施设置于嘉陵江岸边(6个)和水厂院内(3个),距离大桥工程在60m范围内。上西水厂日产供水1.5万吨,水源为地下水,根据川办函[2010]26号,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m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半径30m至60m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二级保护区,半径60m至200范围的陆域及水域为准保护区,严家湾大桥右岸建设用地范围直接涉及其岸边6个取水口。
(2)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
昭化镇饮用水源自白龙江,水厂日产供水200吨。广府函[2006]245号关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功能区划分为:从取水点算起,上游1000m,下游100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m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为准保护区。G108线改建白龙江大桥位于昭化电站库区河段,桥址上距在建西成客运专线白龙江大桥约300m,下距既有京昆高速白龙江大桥约1.4km、昭化电站大坝2.0 km,取水点约5.5km,大桥位于昭化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准保护区内。
(3)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
本项目K50+300~K53+800属在建工程下(寺)普(安)路的起点段的一部分, 本项目与其共线。该段位于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内。
6.3 工程状态
瓷窑埔至电子路道路新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进入项目收尾阶段。
严家湾大桥已基本完成下部结构施工,即将进入上部结构施工。
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公路改建工程白龙江大桥下部基础施工已进行施工,马桑树隧道掘进约100m,陵江端约500m路段完成清基作业。
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已全面开工,A8路段盖家梁至止点(K50+300~K53+800)起于盖家梁(K50+300),沿规划老108展线至两河口,设185m路家湾大桥夸沟至止点(K53+800),该段路线长3.5km,该段是正在建设的下(寺)普(安)路的起点段的一部分,目前位于两河口的路家湾桥梁完成了桥墩柱的浇筑,路基工程尚未开始施工。
6.4 报告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调查,在建工程段建设、施工单位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如下。
(1)建设、施工单位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有兼职环境监理;
(2)施工作业限制在批准的场地举行;
(3)施工仅限于昼间,夜间停止作业;
(4)施工人其住宿、生活设施租用附近民房或单位房屋,施工工场主要用于混凝土粱片预制、材料堆放、施工机具停放,减少了场地规模;施工工场设置有水厕和化粪池,粪便定期联系附近农户拉走用作农肥;
(5)弃渣运至设置的弃土场堆放,落实了先挡后弃措施;
(6)路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7)施工工场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有效地减缓了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5 主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1)上西水厂取水口迁建
为不影响水厂取水、供水,在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广元市人民政府、市交通管理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对上西水厂9个取水口进行迁建,迁建工程在大桥开工建设前完成。
2012年8月,广元市市交通管理局出具“关于迁移上西水厂9个饮用水取水口的承诺”函,承诺“出资将上西水厂9个取水口在严家湾大桥施工前迁移至拟建大桥上游200m之外,具体位置待勘察后与水务的部门协商确定”;2012年9月,广元市水务局以广水[2012]93号“关于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建设迁建上西水厂取水工程的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建议“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建设涉及上西水厂恢复工作由上西自来水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市公路局参与并负责出资,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和支持;由于西成客运专线沿嘉陵江右岸建设等影响,近期内若迁建上西水厂取水口工程安全风险较高,建议上西水厂先接通西湾水厂过嘉陵江供水干管(接入长度约1000m),进行联网供水;立即开展上西水厂取水工程迁建规划选址、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科学论证后实施”。
经调查,上西水厂岸边6个取水口已迁建到桥址下游,取水高程为河床以下30m,其中4口已投入运行。严家湾大桥已脱离迁建取水口水源保护范围。
(2)昭化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白龙江大桥位于昭化电站库区河段,桥址上距在建西成客运专线白龙江大桥约300m,下距既有京昆高速白龙江大桥约1.4km、昭化电站大坝2.0 km,取水点约5.5km,大桥位于昭化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准保护区内。2013年1月,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以元府[2013]2号“关于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线工程不影响昭化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函”报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明确“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线工程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后,对我区昭化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无影响”,同意白龙江大桥跨越昭化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准保护区。
(3)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
2012年4月,剑阁县国土资源局以剑“国土资函[2012]19号“关于国道108线剑阁县下寺至普安段新改建工程通过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的情况说明”发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确认工程不涉及地质公园划定的保护区,不会对地质公园特殊地质遗迹造成破坏,对公园地质遗迹景观的影响较小,同意该工程通过剑门关地质公园;
2012年8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应广元市国土资源以广国土资[2012]149号“关于剑门县下寺至普安段(108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通过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的请示”,以川国土资函[2012]1120号“关于同意剑门县下寺至普安段(108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通过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保护区的批复”,原则同意工程通过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保护区。
7 新改建工程段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
7.1 社会环境
广元市地处丘陵区,长期沿南河、嘉陵江带状发展,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向西、向东方向拓展的基本格局,国道G108线、G212线是这一发展格局的主轴。受地形条件限制,现有G108国道路基宽度8.5~12m,其道路等级为三、四级,运行速度慢。城市长期依托公路发展,过境交通引入中心城区,与市内交通相互干扰,加大了城市交通负荷和相互干扰,导致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的服务水平偏低,城市道路严重不足,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制约了广元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道G108线、G212线是广元城市 “一心两翼,东西联动”发展规划的交通主干线,本工程将国道G108线相应路段升级改造为4车道一级标准公路,并绕避城市人口、工商业密集区域,可以大幅提升城市交通效率,同时减少过境车流对城市环境的干扰,为广元市实现“一心两翼,东西联动”的总体发展战略注入强大活力,显著延伸城市发展空间,有力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事业快速发展,同时,将积极带动沿线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原108国道横贯穿剑阁县新县城,过境交通引入城区,与市内交通相互干扰,不仅降低了自身的服务水平,也对城市环境构成了较严重干扰,本项目沿城市规划的通道从剑门工业园区通过,绕避了城市人口集中地带,显著延伸了剑阁县城市发展空间,环境条件将大为改善,为打造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提供了环境条件。
7.2 生态环境
现场调查,在评价范围内,受评价的植物种类均属一般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管理不慎而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影响的植被主要集中在AK3~AK4、AK6、AK18、AK26~AK33、AK50~AK53。
临时占地在施工期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区域植物数量的相对减少,使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及复绿等措施的实施,这种不利影响将逐渐消失。
工程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包括:工程临时及永久占地占用动物生境;施工产生的各种噪声对动物栖息和繁殖的干扰;施工产生的震动对动物的干扰和驱赶;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动物的生境;施工产生的各种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动物生境的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动物分布的影响;人类活动对动物的干扰等。
7.3 水土流失
将扰动地表面积300.64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83.24hm²,工程弃方为150.23万m3(松方),建设期、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34186t。
7.4 声环境
(1)施工期
路基工程施工场界为拟建道路外侧红线外1m,表6.3-4预测结果,正常施工时段,无论是昼间还是夜间,施工场界均难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dB(A)和55dB(A)标准要求。
多台机械作业时,昼间距路段中线40m满足施工场界70dB(A)标准,150m外可满足2类区60dB(A)环境标准;夜间则需在距声源250m以外方可达到施工场界55dB(A)的要求,440 m外方可满足2类区50dB(A)环境标准。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现场调查,新改建工程段有18处敏感点,路基工程施工将对这些敏感点造成噪声污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不安排夜间施工,经统计,昼间约840户约3360人受到环境噪声超标影响,剑阁职业高级中学约50%师生2000人受到环境噪声超标影响。
(2)运行期
交通噪声影响范围、程度见表7.4-1。
表7.4-1 交通噪声影响预测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特征 年度 |
时段 |
4a标准区 |
2类标准区 |
<=30m |
>30m | ||||
1 |
瓷窑铺~陵江段 |
2020年 |
昼间 |
达标 |
达标 |
夜间 |
10~20m超标0.9~3.5dB(A) |
30~60m超标0~3.0dB(A) | |||
2025年 |
昼间 |
达标 |
30~40m超标0~1.2dB(A), | ||
夜间 |
超标0.2~5.7dB(A) |
30~90m超标0~5.2dB(A) | |||
2030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2.8dB(A) | ||
夜间 |
超标1.6~7.1dB(A) |
30~120m超标0~6.6dB(A) | |||
2 |
陵江~张口石 |
2020年 |
昼间 |
达标 |
达标 |
夜间 |
10~20m超标1.6~4.2dB(A) |
30~60m超标0~3.7dB(A) | |||
2025年 |
昼间 |
达标 |
30~40m超标0~1.4dB(A) | ||
夜间 |
超标0.4~5.9dB(A) |
30~90m超标0~5.4dB(A) | |||
2030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2.9dB(A) | ||
夜间 |
超标1.9~7.5dB(A) |
30~120m超标0~6.9dB(A) | |||
3 |
张口石~赵家山 |
2020年 |
昼间 |
达标 |
30~40m超标0~1.4dB(A) |
夜间 |
超标0.4~6.0dB(A) |
30~90m超标0~5.4dB(A) | |||
2025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2.7dB(A) | ||
夜间 |
超标1.7~7.3dB(A) |
30~90m超标0~5.4dB(A) | |||
2030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2.8dB(A) | ||
夜间 |
超标1.6~7.1dB(A) |
30~120m超标0~6.6dB(A) | |||
4 |
赵家山~盖加梁 |
2020年 |
昼间 |
达标 |
达标 |
夜间 |
10~20m超标1.7~4.4dB(A) |
30~60m超标0.1~3.8dB(A) | |||
2025年 |
昼间 |
达标 |
30~40m超标0~1.5dB(A) | ||
夜间 |
超标0.5~6.0dB(A) |
30~120m超标0~6.6dB(A) | |||
2030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3.1dB(A) | ||
夜间 |
超标2.0~7.6dB(A) |
30~120m超标0~7.0dB(A) | |||
5 |
盖加梁~沙溪坝 |
2020年 |
昼间 |
达标 |
达标 |
夜间 |
10~20m超标1.6~4.2dB(A) |
30~60m超标0.1~3.7dB(A) | |||
2025年 |
昼间 |
达标 |
30~40m超标0~1.2dB(A) | ||
夜间 |
超标0.2~5.8dB(A) |
30~90m超标0~5.2dB(A) | |||
2030年 |
昼间 |
达标 |
30~50m超标0~2.5dB(A) | ||
夜间 |
超标1.5~7.0dB(A) |
30~120m超标0~6.5dB(A) |
7.5 环境空气
(1)施工期
扬尘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施工粉尘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根据调查、监测,施工场地管理良好,在采取经常性的洒水抑尘措施后,于场界外40m可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新改建工程段,作好施工现场管理,采取经常性的洒水增湿措施后,约435户1740人受到轻微超标影响。
(2)运行期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行驶排放的尾气,以NO2 、CO为特征,据同类道路类比预测,在本项目远期最大交通量的情况下,距道路红线5m处NO2、TSP日均浓度预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要求。
7.6 地面水环境
(1)施工期
工程施工对施工区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1)路基开挖、填筑及弃渣处置等,部分渣土顺坡滑移或因水土流失进入水体;(2)桥梁基础施工扰动河床及钻孔出渣流失进入水体;(3)混凝土生产沙石料冲洗产生高浊度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和混凝土预制件养护产生少量碱性废水;(4)隧洞钻爆施工钻孔过程中,产生高浊度钻孔废水;(5)施工机械维护产生少量含油废水;(6)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2)营运期
营运期对附近水体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迳流,降雨冲刷路面将路面污染物经路侧排水系统带入水体,从而对水体形成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总磷(TP)、溶解磷(PO4-P)、铅(Pb)、COD、BOD5、NH3-N、油脂等。
路基排水结合沿线水系及农灌设施进行系统设计,将坡面汇水横向引入桥涵进出水口,排入较大沟渠。降雨冲刷公路路面,雨水受到污染是普遍的环境问题,但道路排水随地形分段、分散引入附近沟渠,再经沟渠汇入河流,沿途稀释、沉降降解,在水体的自净作用下,污染物浓度大为下降,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
7.7 地下水环境
(1)施工期
白家坡隧道为嘉陵江左岸,属城市区域,民众生活用水由城市自来水提供,隧道上方500m范围内调查未积案居民采用地下水,因此,白石坡隧道施工不会对民众生活用水造成不利影响。
(2)运行期
隧道洞室全断面混凝土衬砌支护,混凝土渗透系数小于0.001m/d,渗透性微弱,通过衬砌混凝土入渗的地下水量极少。
隧道建筑限界单洞净宽9.750m、净高5.0m,断面较小,其设置对洞外地下水流场不会造成影响。
7.8 景观影响
拟建道路景观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1)工程占地,特别是永久性工程占地对地表植被破坏严重,且具有不可恢复性;
(2)路基填筑或开挖对沿线区域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产生一定影响;桥梁工程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3)工程用地范围绿化对沿线景观环境的影响;
(4)工程建成营运后对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
7.9 固体废物
新改建路段需要雇佣劳工600~800人,产生生活垃圾约0.3~0.4t/d,产量较少。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办公、居住租用沿线民房,生活垃圾分散收集后进入沿线既有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对沿线环境卫生影响不大。
7.10 环境风险
道路营运风险主要是危险品运输环境风险。驾驶人员误操作、混合交通、交通管理缺陷及能见度低、雨雪等气候因素,可能导致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危险品泄漏、扩散,对公路周边造成空气、水体、土壤污染。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占货车比率很小,因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8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协调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国省干线改造升级列为鼓励类项目,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公路改建工程将相应路段由现有的二、三级水平提升为一级标准,有利于广元市路网的完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符合产业政策。
工程建设符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元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路线布局与《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相协调。
8.2 环境敏感性
本工程涉及的广元市上西水厂水源保护区、昭化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问题已在本项目在建工程段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中得到了妥善解决。
新改建工程段沿线无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不涉及国家级珍稀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不涉及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文物保护遗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限制性因素。
9 环境保护措施
9.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
9.1.1 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
根据项目区沿线地形地貌、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充分考虑路线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性,在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以“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为原则,控制工程用地;做好项目土石方平衡工作,移挖作填,减少弃渣量,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工场设置在居民安点的下风向200m以外,尽量少占用或不占用良田;项目建设需要的沥青为外购,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植物护坡。
(4)合理选择不良地质段的处理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按照“环境友好型交通”的要求,设置道路排水体系和沿线绿化,使道路景观与沿线自然系统相协调。
9.1.2 景观绿化设计
公路的绿化遵循自然协调的原则,适地适树地适草,采用本地区乡土树种、草种,营造与自然环境协调的景观环境。
中央隔离带绿化以常绿灌木为主;路基边坡草坪中混播花种,减少人工栽植痕迹;路侧绿化选用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相间种植。
对路基施工中清除的耕作土壤予以有效保护,后期用于复垦及绿色工程。
9.1.3 减少项目占地
(1)设计原则
设计单位应认真贯彻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号《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在设计时做好路线选线工作;认真执行交通部交公路发[2005]4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发[2000]186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严格按《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开展路基优化设计,节约土地资源。
路线布设应尽可能利用荒山、岗地边缘,少占旱地和水田;做好路基高度、道路纵坡及路段土石方平衡设计工作,最大限度的利用路堑、隧道开挖的土石方,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做好施工工场的选址规划,施工人员办公、居住租用沿线单位或私人房屋,在不延误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利用已建成路基作为施工临时用地,以压缩施工工场规模,减少临时占地数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
(2)土壤耕作层保护设计
在进行路基开挖或填筑、临时施工场地进场前,对场地的表层富含肥力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场地复垦、植被恢复。工程位于丘陵地区,土地表层可耕作层土壤厚度较薄,在路基开挖和场地清理时应在地表植被清除的同时,对表层的熟土也进行剥离和临时的堆存。
在设计文件中应按上述原则提出或细化表层土剥离、堆存和保护工作,并对施工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公路边坡绿化和临时场地复耕和恢复林地时,应充分利用剥离的有肥力的表层土壤,避免重新取土。
9.1.4 水土保持设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以及道路设计的有关规范,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原则和目标应符合国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应与道路设计、施工、验收同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本项目编制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本报告依据其主要内容设置了水土保持章节,工程设计应落实其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9.2 施工期环保措施
9.2.1 社会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1)做好各类管线迁改
对沿线涉及的各类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并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确保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2)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过程中应:1)加大对道路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2)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受影响的社区和个人进行补偿;3)加强对各项补偿资料的监管,确保拆迁安置不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4)工程拆迁期间,会对移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为缓解拆迁影响,需对移民过渡居住、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补偿,在工程有需求时,应优先雇佣或购买本工程移民劳务,使其生活和生产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5)妥善处理富余劳动力,并通过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提高他们收入水平。
(3)耕地、林地保护
新改建段占用的耕地、林地比例相对较高,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完善耕地、林地占用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4)减少施工干扰
在施工现场设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根据居民意见及时改进管理措施,以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5)文物保护
根据调查,新改建工程段占地范围未发现保护文物,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不排除发现文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和文物资源,及时报告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9.2.2 生态保护
9.2.2.1 生态影响的预防措施
(1)控制工程临时用地
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工程临时设施占地;在工程用地周边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
(2)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施工期间,以公告、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参建单位、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区、施工工场内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教育、警示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
(3)合理选定工程施工时段和工艺,减少对动物的影响
为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爆破施工。
(4)山林防火
施工期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林火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山林防火期内,禁止在山区野外用火。
9.2.2.2 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
(1)表土保护
工程位于重丘区,表土尤其是耕地表层耕作土属珍贵资源,有别于其它开挖弃渣,表土分段另行堆放,用于工程后期绿化和复垦覆土。
表土沿道路一侧、桥涵码头、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弃渣场附近分别临时堆放,不单独设置集中的表土堆场,不新增临时占地。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取堆放地点,堆放好的表土资源进行轻度压实后铺无纺布覆盖,土堆底部用土填草袋修筑临时挡墙以减少表土资源的流失。
(2)水土保持与临时用地复垦
施工过程中,环境监理监督应施工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施工图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做好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建筑物,平整、清理建筑垃圾,覆盖前期储存的表土, 按照原功能复垦恢复耕地或恢复植被。为了保持水肥,覆土底层应进行夯实,以阻止降水和肥力的迅速下渗。对于完成复垦的施工临时设施,业主与地方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交由地方政府组织民众使用。
(3)道路景观绿化
在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后,按照绿化设计方案,实施中央隔离带、路基边坡、路侧用地绿化。
9.2.2.3 生态管理措施
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理负责检查和监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中有关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9.2.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工地管理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六必须、六不准”原则,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2)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等,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一般晴朗天气早、中、晚各洒水一次,当遇特别干燥的天气,且风速大于3级时应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
(3)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
(4)道路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采取全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弃土场应压实、平整,石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避免长期露天堆放。
(5)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应定期维修与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9.2.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五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本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状态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3)为减缓对沿线民众休息的干扰,昼间12:00~14:00不得安排施工,并不得安排夜间施工,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报经广元市环保局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周围民众。剑阁职业高级中学路段,挖填基础施工安排在暑期学生放假时段进行
(3)沿线通过居民点路段,在用地界结合城市文明施工,在居民点一侧设置2~3m高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墙。
(4) 合理施工场地选址,混凝土料拌合站、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拌合站设置应距离居民区200m以远。
(5)爆破作业安排在昼间,避开昼间12:00~14:00休息时段,并避免在晨昏时段爆破施工。
9.2.5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废水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1)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将废油倒入水体;定期检查车辆和施工机械,以防漏油事件发生等,防止对水体水质的污染。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对路堑、路基边坡和弃渣场、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场、施工工场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对水体的影响。
(2)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工场(混凝土拌和站)产生的沙石料冲洗废水、罐体冲洗废水,设置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回用水池,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得外排。
混凝土预制梁场设置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回用水池,对产生的养护废水进行处理,全部循环回用,不得外排。
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设置的隔油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排入地表水体。
(3)生活污水
不设置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办公、居住租用沿线单位、居民房屋,依托已有的污水排放、处理系统。
(4)桥梁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三觉寺大桥、斜滩子大桥跨两次越清江河,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钻孔施工;在钻孔工作平台设置泥浆循环池,护壁泥浆循环使用,沉淀下来的钻渣及最终废弃的泥浆在岸边干化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
9.2.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民、单位房屋,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依托已有的处理设施,收集后运送至市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剩余部分运至附近渣场处置。
9.3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9.3.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机动车属流动源,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是国家或区域内的系统工程。
建议执行车检制,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有关规定,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9.3.2 声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特点和噪声防治措施技术经济比较,对处于超标范围的居民房屋,其需要保持安静的房间采取换装隔声窗。
换装隔声窗需要征得房屋业主的同意,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有部分业主不配合,建设单位或工程标段承包商可以与之协商,签订协议,以等量资金补偿,由房屋业主自行采取强化隔声措施。
9.3.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道路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车辆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等时,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进入地表水体。
(1)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对跨河桥梁路段进行重点管理,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防止公路路、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水体。
(2) 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
(3)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证”和“押运员”制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实行定点检测制度。
(4)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同时应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减少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5)在重要路段前方如白石坡隧道入口、马桑树隧道入口及与其它道路平面交叉处设立交通标志,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
10 综合评价结论
原国道108线瓷窑铺至沙溪坝段横穿广元市、剑阁县城区,国道街道化、市政化,两侧房屋和厂矿密布,交通拥堵现象严重,服务水准较低;原国道108横穿千佛崖景区核心区域,紧邻皇泽司景区。按照G108线总体走向,综合考虑区域公路网现状及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本项目推荐路线方案绕避了区域主要人群密集地带,绕避了千佛崖、皇泽司景区,一方面过境车流不再进入城区,缓解交通噪声干扰,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城市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减少了对千佛崖、皇泽司景区的干扰,有利于珍稀景观资源保护,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国道G108线是广元市 “一心两翼,东西联动”发展规划的交通主干线,本工程将国道G108线相应路段升级改造为4车道一级标准公路,并绕避城市人口、工商业密集区域,可以大幅提升城市交通效率,同时减少了过境车流对城市环境的干扰,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沿线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元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路线布局与《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相协调。
本工程涉及的广元市上西水厂水源保护区、昭化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问题,已在本项目在建工程段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中得到了解决。现场调查,新改建工程段沿线无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不涉及国家级珍稀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不涉及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不涉及文物保护遗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限制性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