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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晓冰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4-10-28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4〕241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晓冰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王晓冰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晓冰为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政委(试用期1年);

张建星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科长(试用期1年);

马天鹏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调研科科长(试用期1年);

彭勇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综合督办科科长(试用期1年);

张涛为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何雨阳为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陶薇为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余正瑞为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苟钰杰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齐军为市公安局科技与信息通信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邱龙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李玖银为市公安局情报信息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孙东辉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财务室主任(试用期1年);

张春丽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装备室主任(试用期1年);

王莉为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肖师华为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案件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陆仁军为市公安局警卫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

侯勇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梁飞翔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范俭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安娜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王翔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刘竞波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董文军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孙泽良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刘鑫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蒲霄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犬技术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武湖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物证鉴定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佘勇成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情报综合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王霁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大要案件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左大江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赵川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林杰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袁伟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案件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郑伟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察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张夜明为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情报案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何杰为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预防教育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赵淳为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行政复议案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吴平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张永峰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薛鋆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胡凯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亢国军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杨俊武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吴震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光月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母忠伟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周健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媛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母乔军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张剑寒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燕成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军辉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方钧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罗杰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武约伶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沈鸿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何泽星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奂仲斌为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贺杨为利州区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苟巍岭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蒲燕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政治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彬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正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尚维富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宝轮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陈晓东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赤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张廷勇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大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向海东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万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何丽娜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东坝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祝军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嘉陵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仲卿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回龙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郑斌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工农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杨晓鹏为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荣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5月26日起计算。

免去

苟巍岭的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宝轮派出所所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