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4〕281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马光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马光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国土资函〔2014〕100号)《关于杨荣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国土资函〔2014〕225号)《关于何明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广国土资函〔2014〕28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马光任市国土资源信息和档案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12日起算);
朱志强任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拆迁五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12日起算);
杨荣任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日起算);
白可任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环境监测科科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7月18日起算);
何明任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7日起算);
隆德海任市国土资源管理昭化区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日起算)。
免去:
朱志强的市国土资源信息和档案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冷国志的利州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荣的市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拆迁二科副科长职务;
杨冬梅的市国土资源管理昭化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4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