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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4〕290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洪彬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4-11-05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4〕290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洪彬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樊恩来等任职备案的函》《关于梁旌等任职备案的函》《关于王洪彬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洪彬为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科科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7日起计算;

樊恩来为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17日起计算;

张勇为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17日起计算;

吕飞为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17日起计算;

冉龙戈为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总规划师(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3日起计算;

张洪林 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17日起计算;

孙永明 为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8月17日起计算;

梁旌为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3日起计算;

王齐彬 为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总规划师(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7日起计算。

免去

樊恩来 的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局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