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制定了《广元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广元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