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67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步英东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你局《关于步英东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规建住函〔2015〕1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步英东任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12日起算)。
免去:
步英东的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5年3月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