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57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仲刚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王仲刚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仲刚 为市拘留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向宇为市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5日起计算。
免去
王宝强 的市公安局宝珠寺分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职务。
此复。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