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54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阮伟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阮伟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阮伟为办公室主任;
蒲立为行政审批科科长;
吴绍荣为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法银 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起计算。
免去
王资耀 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阮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职务;
张媛的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吴绍荣 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法银 的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