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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5〕54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阮伟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3-10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5〕54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阮伟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阮伟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阮伟为办公室主任;

蒲立为行政审批科科长;

吴绍荣为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法银 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起计算。

免去

王资耀 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阮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职务;

张媛的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职务;

吴绍荣 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法银 的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