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52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孙晓英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孙晓英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孙晓英为市人民政府副总督学(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17日起计算。
免去
何萍的市人民政府副总督学职务;
孙晓英的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