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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5〕52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孙晓英等职务任免备案的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3-10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5〕52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孙晓英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孙晓英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孙晓英为市人民政府副总督学(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17日起计算。

免去

何萍的市人民政府副总督学职务;

孙晓英的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