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51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仕兴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监察局:
你局《关于高仕兴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高仕兴为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季文丽为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李莉为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务局监察室主任;
蒲玲为市监察局派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巍为市监察局派驻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15日起计算。
免去
彭刚的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颜震的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甘磊的市监察局派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景波的市监察局派驻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