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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5〕51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仕兴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3-10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5〕51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仕兴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监察局:

你局《关于高仕兴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高仕兴为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季文丽为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李莉为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务局监察室主任;

蒲玲为市监察局派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巍为市监察局派驻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15日起计算。

免去

彭刚的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颜震的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甘磊的市监察局派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景波的市监察局派驻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