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元市十项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5〕20号)要求,现将2015年全市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你们,请进一步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5月开始,各县区、市级各责任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组织领导、项目进展、预算执行、资金划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书面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和通报。年底按照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逗硬考核。
附件:1.2015年市级部门及相关县区实施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5年市本级及县区、开发区实施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