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宗地出让工作的函》(广国土供函〔2015〕字第07号),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gy2015-08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王家营(西滨道与回龙河交汇处) |
114612.79平方米(合171.92亩) |
商服、城镇住宅(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
商业、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
1.0≤容积率≤2.8 |
≤45% |
住宅及酒店≥30%,其他商业≥2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00 |
42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5日前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权办(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四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5日11:30时前,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权办(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四楼)提交书面报名申请(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详见拍卖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5年5月25日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5年5月25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5月26日10:00时在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四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特别说明
该宗地为带建设方案拍卖,拍卖后,竞得人必须按规委会审议通过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综合体规划建筑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的商业部分自持面积必须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自持比例必须达总商业面积的44%以上(总面积100024m2、家居生活广场50523 m2、酒店40885 m2、孵化中心8616 m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四楼(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唐兴兰 宁建华
联系电话:0839-5572756
网 址:
1.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
3.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
4.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gyggzy.gov.cn)
九、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广元万源新区支行
账 号:51001660041052500728-8003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