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5〕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