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5〕104号
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办函〔2015〕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