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138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何光辉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何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何光辉为市司法局企业投诉科科长(试用期1年);
王开立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何蓉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何光辉的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此复。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