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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5〕143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翠华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8-03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5〕143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翠华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王翠华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关于免去孙艳同志职务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查同意:

王翠华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免去

孙艳的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此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