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人社函〔2015〕165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杨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8-04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5〕165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杨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杨正明、李永伟二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广防办〔2015〕29号)、《关于刘恂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广人防办发〔2015〕5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杨正明任市人防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李永伟任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1年);

刘恂任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刘恂的副主任科员职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