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5〕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