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287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刘波等任职备案的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郁琳、郭治民同志任职的函》(广城函〔2015〕35号)、《关于刘波同志任职的函》(广城函〔2015〕80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刘波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郁琳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郭治民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