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293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邢文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人防办:
你办《关于邢文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防办函〔2015〕9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邢文嘉任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1年)。
免去:
邢文嘉的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5年9月1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