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5〕292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李涛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李涛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广市民函〔2015〕144号)《关于邓大明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市民函〔2015〕17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李涛任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站长(主任);
苗宏任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副主任);
曹晓敏任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副主任);
王燕任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副主任);
张亚东任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市儿童福利院)院长(主任);
文树声任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副主任);
董晓琰任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副主任);
刘军任市光荣院(市荣誉军人休养中心、市民政优抚医院)院长(主任);
牟飞燕任市光荣院(市荣誉军人休养中心、市民政优抚医院)副院长(副主任);
齐中甲任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活动中心)副校长(副主任);
邓大明任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活动中心)副校长(副主任);
马菱任市社会救助中心(市康复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霞任市光荣院(市荣誉军人休养中心、市民政优抚医院)副院长(副主任);
杨萍任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马菱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职务;
李晓霞的市社会救助中心(市康复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萍的副主任科员职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