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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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清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小城镇建设应突出规划引领的建议》(第1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工作,牢固树立“全域规划”理念,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强力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市230个乡镇,有219个乡镇编制了总规,占总数的95%,有53个条件较好乡镇编制了控规,占总数23%,其中我市三堆、荣山、昭化等15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及羊木、普安、下寺等14个国家级“重点镇”均已按程序要求完成了总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未完成规划编制的建制镇预计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合理的规划带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川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市小城镇规划编制坚持“三规合一”,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发展定位,注重规划整体性,力争逐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商贸、工业、旅游镇,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全面发展,实现相互促进,优势共享。
二、加强对县区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在省政府派驻广元市规划督察员的领导下,由局规划执法部门牵头组成规划督导组不定期到县区、乡镇开展规划督察,确保规划执行过程中不走样,避免随意改动规划现象。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全市乡镇开展小城镇规划建设业务培训,倡导“绿色低碳、节约集约”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建设发展。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省百镇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川编办发[2013]11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学习先进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镇之间的事权关系,合理配置基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进人员配置和管理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加强管理创新的指导协调。
四、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效果评价。配合省社科院对朝天区羊木镇推进试点镇建设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结果排名全省第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避免出现无规可依和有规不依的现象,促进全市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