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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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桂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撤乡强镇及村(居)管理改革,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对全市撤乡强镇及完善乡镇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更好的进行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目前,农村和集镇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和老人产生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如何更好的推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了我们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你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一是坚持全域规划理念,加快镇、村规划编制进度,充分发挥规划龙头引领作用,使镇、村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合理进行城镇产业和功能布局,建立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产业支撑有力的城镇体系。在今年的广元市总体规划修编、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和“十三五”规划编制中,重点对上述内容进行研究。
二、加快全市小城镇建设。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为契机,重点加快试点镇规划建设。目前15个试点镇总规、控规已全面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市、县各级评审。近年来,15个试点镇共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亿元,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近万人,带动市域小城镇完成投资8.4亿元,小城镇日趋完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园林绿化和城镇风貌水平显著提高。
三、加快撤乡强镇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要求,认真推进以撤乡设镇、撤县设市为主的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近两年来,省政府共计批准我市8个乡撤乡设镇,至此,全市辖区内从原91镇139乡9街道办变为99镇131乡9街道办。撤乡设镇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的经济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对调整传统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撤乡强镇及村(居)管理改革。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