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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5-09-28 字体: [ ]

张荣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昭化区“两翼”规划审批权上收后的建议》(第1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
    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极强的学科,城市规划管理更是一项综合性很强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城市规划目标,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规划管理的集中统一,这也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因此,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规划和土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广府发〔2014〕7号)对我市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关于规划管理权下放问题
    从前些年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的实践证明,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会产生城市规划管理权分散而难以形成合力,地方各自为政,城市无序建设和重复建设,破坏城市的整体功能,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等现象发生。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规划体制条块分割,互不隶属,职责界限模糊,其结果:一是市级的规划管理职能难以延伸到基层,管理网络不健全。二是规划管理“短腿”现象严重,致使规划审批把关不严、实施监管不到位。三是规划编制与管理脱节、规划执行力弱、规划管理纵向不到底、横向不到边以及好的规划难以实施。实施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是我市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凸现出来的紧迫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城市的有效途径。中心城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五个统一:一是要统一组织,树立“一盘棋”建设的思想,不得各自为阵,必须做到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二是要统一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都必须符合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三是要统一土地管理;四是要统一政策,政策制定要科学规范;五是要统一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特别是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统筹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只有做到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才能实现城市土地以及空间资源最大效益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
    实行建设项目两级会审制度,能有效做到“科学规划、阳光规划”,做到精细化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实现科学规划和高起点建设,从规划审批时间上看,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可能会出现因上报的项目自身存在选址、设计不合理需进行调整完善等问题,从而导致审批时间的延长。总的来说,规划管理权上收后,昭化区设施的建设项目品质和规划管理水平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关于成立昭化区城乡管理分局的问题
    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三级管理体制是规划管理的必然趋势,目前,市委、市府已批准成立市规划局,待条件成熟时,各区也将逐步成立规划分局。
    四、关于加大规划资金投入和编制力度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统筹问题
    昭化片区东至柳桥属广元市中心城区范围,是“一心两翼”大城市格局“东翼”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规划和土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广府发〔2014〕7号)文精神,昭化区分区规划、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区域内所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供排水、消防、交通等各项专业规划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并不是所有规划都由市上编制。在最近几年,市委、市府已加大规划资金投入和编制力度,相继完成了昭化、红岩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目前,也正在开展昭化城区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目的就是要树立“一盘棋”建设的思想,做好交通、电力、给排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避免各自为政和建设上脱节现象的发生。
    总之,规划管理权限上收的目的是立足于城市建设大局、整体和长远发展考虑的,有利于消除条块分割,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权威,保证其对城市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