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福代表:
你提出的《加快广元市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9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广元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责任,我市棚户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为支持棚户区项目改造业主筹集资金,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以奖代补资金。二是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金融支持,我市国开行第一批、第二批累计争取7个棚改项目专项贷款10.25亿元,第三批拟争取工农、利州路、宝轮等三个项目贷款资金约8亿元,预计2015年9月底前填报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有关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严格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四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基本原则,支持民间资金和被征收群众采取入股,集资,合作等方式投入棚户区改造。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紧张的问题,推动我市棚改工作有序推进。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