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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5-09-28 字体: [ ]
何永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下管线就如人体结构中的血液循环系统,它是一个城市的血液循环系统,它隐藏在城市的内部,常常被忽略,一旦出问题就会影响城市的运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直接影响。为改善和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从2004年以来,我局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力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地下管线做了多方面努力。一是抓部门协调。凡新建、改建道路工程,在建设前、中、后期,我局都将召开所有的管线单位协调会,将道路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管线建设的要求进行通报,力争地下管线建设做到三统一。二是严格审批管理。我局对地下管线项目建设规划许可严把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新(改、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五年或大修后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不得开挖。三是摸清管线家底。为弄清处我市地下管线现状,我局地理信息测绘中心已对市主城区干道地下管网进行了全面普查,建立了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将掌握的各类数据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信息库,将和各个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制定管理办法。继2005年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以来,我局力求对地下管网的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又相继制定了《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今年将修改完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及技术管理规定。五是建立沟通联系制度。为确保管线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我局与管线单位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市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年度计划与管线单位建设安排的衔接。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我局多次派人到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先进城市学习地下管线管理经验,以逐步提高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水平。七是完善审批制度。道路开挖审批前需要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网现状资料,办理道路开挖手续,在项目覆土前要求建设单位做好管线的竣工测量,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虽然采取了以上一些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减少“马路拉链”现象。但由于涉及的管线单位多,其地属关系和资金来源不一致,各公司建设实力和建设进程安排差别较大,难以协调,导致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举步维艰,收效甚微。值得欣慰的是近几年,国家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以及地下管线建设融资政策,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指导意见,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应的建设融资和建设管理政策,我局也正着手编制和完善我市地下综合管网建设规划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将为加强我市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和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奠定良好的基础,城市地下管线建设“马路拉链”的现象将逐步得到改善。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