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培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关于《整治小广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城区部分经营商户无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城区街道、住宅小区建(构)筑物、通信、照明塔杆上等乱贴乱画宣传其经营内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行“四定”网格化管理模式。一是结合“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持续开展“十大不文明陋习”治理行动。会同机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了“文明创建”进社区、进广场、进市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乱贴乱画、乱丢乱倒等不文明陋习,全面提升广元文明指数。二是开展小广告专项清理行动。购买2台清洗机,对市城区乱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清洗。截止8月12日,共计清理小广告15000余处,制止乱贴乱画行为1600余起,查处违法张贴小广告12起。三是指导街道、社区设置辖区广告墙、广告栏、LED电子广告屏等广告发布载体,引导经营者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发布广告。五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清理住宅小区内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
杨春培委员,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打造生态、和谐、宜居的现代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9月9日
(联系人:王文波,联系电话:327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