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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13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 2015-10-21 字体: [ ]

 广卫函〔2015〕290号  (B)

 

吴秀雯代表:

你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应重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建议》(第130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医务人员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主力军,能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决定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为此,我委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努力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公立医院稳定和发展,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我委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的意见》(广人社发〔2013〕22号),意见明确:各单位可提取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公立医院稳定和发展。目前,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进行,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并出台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今后,公立医院将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人员编制备案制。同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进行统筹考虑,以期全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从而能较好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人员不足、大量聘用人员不能进编的矛盾,全面调动在岗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市剑阁县人民医院、旺苍县中医院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是随着2014年下半年启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将进一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等费用,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服务项目价格,从而真正体现医务人员个人价值。

四是今年我市正式启动首届“广元名医”、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村医生等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个人奖励,通过建立卫生人才奖励等一系列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感谢你对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罗颖会  3263223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