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6〕10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樊恩来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樊恩来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广国土资函〔2016〕5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樊恩来为利州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任);
李诚为朝天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任);
杨红德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杨红德的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1月1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