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人民银行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严格公开信息发布审查,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内设机构调整等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学习传达了人民银行总、分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履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宣传和督促,促进各部门、辖区县支行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增强便民意识,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创新试点,通过《广元日报》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公开了政务服务指南等有关信息。加强与广元日报、广元晚报等地方媒体的合作,不定期在“金融投资”、“金周刊”等栏目宣传人民银行有关履职信息。在办公楼增设了LED显示屏,改造了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了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突出履职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日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仅公开了人民银行履职动态、重大金融政策、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相关情况等,还加大了对纪念币发行、行政执法信息、内设机构调整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央行履职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互联网站、新闻媒体等主动发布信息及公示1179条。全年回应热点问题1次,主要是接受了地方媒体关于新版百元人民币发行的采访,按要求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和解读,提高了社会公众认知度。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广元中支概况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广元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元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广元中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所加大,但公布信息的及时性还需提高,公开的领域和深度还不够。2015年,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和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务大厅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839—3268178
监督电话:0839—326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