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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08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6〕33号

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6﹞4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doc

广府办发【2016】33号附件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