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玉章代表:
您好!您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保护驿道古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古柏保护工作的关心,现就我市开展古柏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加大保护力度
1.成立机构,加强对驿道古柏的保护工作。2002年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并设立剑阁县、昭化区2个保护段,由编委批准设立2个管理局,分段管理。
2.针对保护区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2014年,《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此办法的出台,明确了保护利用与法律责任,为古柏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3.乡镇政府“一把手”作为辖区内古柏保护第一责任人,实行首长负责制。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计划启动离任乡镇长驿道古柏交接工作,实行离任交接制。各项准备工作现已基本就绪,签字仪式将择机举行。
4.落实责任,将驿道古柏保护纳入乡镇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二)大力宣传,深化共管模式
1.市、县以及保护区管理局每年利用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采取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的方式,发放保护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2.协调保护区所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保护区内社区优先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让社区参与古柏保护管理。
(三)多措并举开展日常管护
1.建档登记、挂牌保护。近年来,剑阁县林业园林局和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全县的驿道古柏进行了全面普查,并逐株定位、登记建档,摸清了家底,进行了重新挂牌保护。
2.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针对蜀柏毒蛾虫害,近年来协调上级部门,累计开展飞机施药防治3次,面积10万余亩,同时每年定期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使古柏的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
3.采取多种保护措施,确保古柏安全。采取砌石垒土、架设避雷针、架设围栏、搭设支架等保护措施。同时,将各乡镇林业站作为基础保护站,加强巡查,禁止在驿道保护区内开山放炮、取土、取石、采伐林灌树木;禁止对古柏砍伐、劈根、剥皮、剔枝,树上打桩、刻字,树下生火、拴牲畜、堆放杂物;禁止破坏驿道、古柏标志和设施,有效加强古柏保护。
4.加大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古柏的行为。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重点防控,严厉打击古柏树下违法搭建、采集古柏树瘤、侵占保护区林地等行为,有效遏制危害古柏生长违法行为。
5.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提高保护水平。据统计近3年来,市县及古柏保护区共争取到省财政160余万元、市财政50万元、剑阁县财政每年50余万元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古柏的保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6.加强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提升驿道古柏保护形象。据统计仅2015年即在保护区范围内共安装界桩78个、综合性标牌5个、禁止性标牌12个、警示性标牌6个,国道108线、剑金路、剑南路安装公路指示牌3个。通过标牌的设立,提升了保护区形象,加强了保护区宣传,提高保护区社会认知度。
7.认真开展进入自然保护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许可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区管理局与县林业主管部门及县环保部门对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区内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确保建设占地范围、面积与批准一致,自然生态保障措施落实。
8.积极开展中国“古柏之乡”申报工作。为传承蜀道文化,保护古柏资源,今年,市、县及保护区正积极衔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国家林业局绿化委员会授牌“中国古柏之乡”称号。以此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呼吁社会珍惜和保护驿道古柏这一珍贵自然和文化遗产。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目前市县两级就古柏保护项目已向省厅申报2016-2018年专项资金840余万元。下一步将积极沟通衔接,编制好实施方案,争取项目资金尽快下达。同时,继续争取市县财政支持,加大古柏保护投入。
2.加强日常巡护,做好古柏排危、护土、围栏支撑等保护性措施,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
3.密切与当地党委政府及住建部门协作,加强对已建房屋的管理,杜绝私搭乱建、加高楼层等危害古柏的行为发生,对新建房屋的选址,严格审批手续,禁止在古柏周围修建。
4.加强科普宣教,制作各类宣传标识标牌及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打造翠云廊为驿道古柏的科普宣教及生态文明的宣教基地。
再次感谢您对驿道古柏保护工作的关心。如有建议或意见,请联系广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电话:3238962,联系人:冯亮。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