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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8-29 字体: [ ]

广农函〔2016〕233号

母安彦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表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先进单位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立足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充分依托优势自然资源禀赋,大力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特色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已建成红心猕猴桃40万亩、有机富硒富锌绿茶42万亩、黑木耳生产基地3.14亿袋、核桃生产基地184万亩、苍溪雪梨40万亩,建成商品蔬菜种植基地60万亩、中药材80万亩,初步形成了猕猴桃、菜叶、蔬菜、药材、粮油、烟叶、生猪、土鸡等农业主导产业,打造出了具有明显地域特色和绿色生态品质的苍溪红心猕猴桃、米仓山牌富硒富锌绿茶、青川黑木耳、朝天核桃、苍溪雪梨、剑门关豆腐、广元油橄榄 “广元七绝”和剑门关土鸡、广元纯黄茶、广元高山露地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商品化率达85%。创建中国驰名商标6件、四川著名商标28件,排名全省市州第二。广元优势特色农产品品质优良,多次抽检排名四川省第一,全市共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8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02个(种植业145个、畜产品51个、水产品6个);绿色食品40个、有机食品66个;地理标志产品25个。

二、关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扶持政策

我市按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3]21号规定,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单位,由市、县区政府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其奖励申报程序为每年12月31日前获证单位将“品牌证书、年度检测报告(国家认可专业机构)、QS证(加工产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由县级主管部门推荐,报市农业局审核后,统一报市政府审批。按照品牌谁认证、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农业部负责认证的产品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类农产品分别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负责认证和监管。每年,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对上述认证的品牌,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业博览会、产品宣传推广等工作上都安排一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针对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对农产品品牌发展要求,我市2013年也相继制定了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奖励补助政策,对政府部门认证的产品进行奖补。当前,全国有机食品认证公司,已多达20多家,监管难度大,已显现出很多问题。按照谁认证、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按照省农业厅的规定,除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外的其它认证公司认证的产品,不纳入奖励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还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广元市农业局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范理

联系电话:13330752968

                              广元市农业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