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16〕224号
唐守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广元市农机化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财政每年预算一定资金用于粮食烘干机、插秧机、玉米、油菜收割机等主要农机具的累加补贴,使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得到改善;鼓励推行新型种粮模式,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政策扶持,兑现新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合作社的奖励政策;加大农机技术培训,提高农机使用者的操作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农机安全隐患”三项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
在广府发〔2016〕1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市本级财政视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用于各地重点推广的农机具购置(更新)累加补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创建、市级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创建、以及省、市、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农机农艺结合引进示范的奖励。”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培训、农机安全生产及农业生产作业道、提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近期,我局正在与市财政局联合起草制定《广元市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草案初步形成,2016年市级财政拟对我市农机专合社和种养大户新购马铃薯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粮食烘干机等生产关键环节机具进行累加补贴。届时将根据我市各县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机发展现状分配累加补贴指标和资金额度。
二、关于农机专合社扶持
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建立以农机服务超市为平台,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优先把农机购置补贴和金融、保险、担保等信贷资金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鼓励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农机作业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帮助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普及推广农机技术新知识和实用操作新技能。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一批,金融、保险、担保信贷资金支持一批,农业部门技术指导和科技帮扶一批,引导和培育全市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向职业化经营发展。今年6月份,我市将苍溪县鑫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荐申报为全国农机专合社示范社建设。7月6日,省农业厅农机化处组织成都市、泸州市、遂宁市、南充市农机部门有关专家,对苍溪县鑫利民农机专合社进行了交叉检查考评,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机专合社建设成效,该专合社有望成为全省首批我市首个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规范、培育农机专合社力度,如加大对剑阁县新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的培育,条件成熟后,将推荐申报为全国农机专合社示范社。引导专业合作社走订单农业、规模化发展之路,切实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三、关于加大农机技术培训,提高农机使用者的操作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市把国家投入培训“新型农民职业培育”资金纳入农机范畴,将加大农机使用者和操作者的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农机操作者技能水平。省农业厅将加大农机系统的装备、能力和制度的资金争取,为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综合“三率”水平做好保障,实现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监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转变,监管服务重点由千家万户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保障农机安全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还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广元市农业局农机管理科 祝映兵
联系电话:18981267608
广元市农业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