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68号提案答复的函
一、关于少数民族待遇县政策争取工作
青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待遇县政策争取工作,早在2013年,县政府向省民宗委报送《关于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待遇的请示》,并由时任县长带领县民宗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到省委、省政府及省民宗委、省发改委等汇报工作。2015年1月,县政府又向省政府报送《关于青川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县待遇的情况报告》。2015年7月,县政协又向省上有关部门积极沟通。2016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率省民宗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到青川督查民族工作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继续就争取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政策作了专题汇报。但截至目前,省委、省政府及省民宗委均未给出明确的意见。
二、关于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工作
(一)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吃肉难、增收难问题。针对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吃肉难、增收难等突出问题,2012年至2013年,县财政对全县少数民族村每村每年预算安排10万元、少数民族乡每乡每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两年共计360万元,用于扶持特色产业发展。通过扶持,极大地推动了全县少数民族乡特色养殖、种植业快速发展,2012年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吃肉难问题,2013年重点扶持产业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人均增收近300元。
(二)以特困村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少数民族乡村幸福美丽新村。2011年以来,全县分批次启动实施特困村建设,第一轮“10+4”特困村建设计划中包括大院回族乡花果村、锁家村和红光乡小荆村等3个回族村;第二轮12个特困村建设计划中包括蒿溪回族乡炭河村、前进乡古城村等2个回族村。两轮特困村建设共覆盖5个回族村,投入专项资金135万元。通过扶贫攻坚,这些少数民族村呈现出了基础设施大改善、村容村貌大改观、特色产业大发展,实现了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的跨越,特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的转变。
(三)加大专项扶贫投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脱贫奔康进程。 “十二五”末,青溪镇东方村、东桥村,桥楼乡青石村、河西村,乐安寺乡后坝村,前进乡大坪村,红光乡小荆村,大院回族乡花果村等回族村先后规划实施了秦巴连片扶贫项目、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洪灾扶贫项目,累计投入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近1000万元。同时,以扶贫项目为平台,大力整合交通、水务、农业、民宗、以工代赈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技能技术培训等项目。
2016年,安排桥楼乡青石村、河西村,三锅镇民利村、蒿溪回族乡炭河村、关庄镇沙坝村、前进乡古城村等6个少数民族村191户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项目,已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万。目前,我县正在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实现全县少数民族贫困户年度脱贫目标。
感谢你们对青川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青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