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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翟峰代表: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编制和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的三点建议”回复如下:
《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6年3月25日经市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批准。
一是加大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的衔接。我们始终坚持把“十三五”规划纲要作为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通过年度计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近年来,我市万元GDP能耗和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目标,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我们将在年度计划制定中体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等约束性指标,全面推动我市能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时间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得以落实。
二是坚持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握新常态下的新特点、新要求,把准我市面临基本市情和机遇挑战,从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总体目标去分析,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根本性问题、战略性问题去着力,突出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聚焦“短板”,把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充分体现在《纲要》文稿中。始终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规划体系衔接。坚持“多规合一”理念,合理把握专项规划定位,强化“多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形成规划合力。
三是进一步突出自身发展特色和特点。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中,针对您提出的“强化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我们对“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业”章节进行了单列,提出了推动“文化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明确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培育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县、10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00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1000个民宿达标户,培养10000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乡村旅游“五个一”发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将“十三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纳入了市列重点专项规划。
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