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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2号建议情况办理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6-09-02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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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2号建议情况办理的复函

尊敬的罗凌云代表: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川陕经济走廊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川陕经济走廊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市有关方面对川陕经济走廊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构建“三带三走廊”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涉及广元的“兰州—广元—巴中—达州—万州经济走廊”将以广元、巴中、达州、城口为节点,重点发展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特色农产品加工、节能环保装备、红色生态旅游等产业,规范发展天然气化工产业,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西安—汉中—广元—绵阳—成都”经济带将以汉中、广元、绵阳为节点,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产业,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带,引领老区融入成都经济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
    同时,强化开展川陕区域合作工作,我市即将与汉中市签订《四川省广元市与陕西省汉中市加强两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两市多领域多层次务实合作,着力提升两市交流合作水平,全面推动川陕经济社会协作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是关于加快嘉陵江航道渠化工程建设。广元港红岩作业区已开通试运行。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和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已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目前工可已编制完成待批复,正在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关于加快推进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建设。2015年12月,省政府以〔2015〕260号文件批准设立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以新型建材和农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区、吸引投资的集聚区、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更好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川陕经济走廊桥头堡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加大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嘉陵江航道渠化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