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青川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16-09-12 字体: [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川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发【2016】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16】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806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青川县乔庄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游客接待中心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9998.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5.32平方米。(实际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近3年度(2013年-2015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由牵头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4、联合体仅限两家成员单位。以上资料需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相应单位鲜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0 日至2016年 9 月 14 日23:59时(见附件青川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11 日09 时30分(见附件青川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